“大学精神——与社会同行“主题分享

    对高中生来说,究竟可以怎么定义“大学“?而结束大学生涯后又可以怎么连接社会?而高中生们,若可以提早装备好自己,调整好自己的态度,凭借着个人的初衷到大学升造,那才不会在大学生涯中过得浑浑噩噩,毫无所求,也可以更早为自己确认目标。本校一向贯彻“以终为始”的精神,同时亦获得本校董事丘堡伐博士的牵线搭桥,故非常荣幸地邀请刘毅龙律师于6月25日到本校为高一、高二生进行经历的分享。

    刘毅龙律师,是一名执业律师,专注于民事纠纷、刑事案件及公民权问题。大学时期,他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改革运动,并曾担任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(DEMA)的秘书。现任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民权委员会委员。借着本次的机会,刘律师特别为同学分享“大学精神——与社会同行“的课题。

    刘律师以自身的经历,与同学们侃侃而谈自己的求学目标,其实一开始也是懵懂迷糊的,也不知道求学,求知识是为了什么。但随着自己懂得越多,就开始发现社会的不公平,尤其在受教育权益上,并没办法做到人人平等,也因为如此,他深知自己可能可以运用自己的知识来帮助大家,因此他走出校园,到街头上为弱势群体发声,而在这过程中,刘律师得以更加确认自己的求学目标,甚至是人生目标。

    在分享的尾声,刘律师不忘地与同学强调“使命感“的重要性。每一个人,存在在这社会上都有自己的使命得完成,那社会才得以发展,因此国家需要每一个人的认真积极投入,而每一个人绝对有能力可以做到,只要有正确的态度。

    本校也衷心感谢刘毅龙律师特别从百忙之中拨冗到校分享,相信在场的同学都有所收获。

大学精神与社会同行主题分享会4